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甘肃广播电视大学课程拍摄用4k摄像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甘肃广播电视大学课程拍摄用4k摄像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GBDSDX-201907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931-87253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甘肃广播电视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71教育大厦6楼605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31-87253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梁孔阳 联系电话:13909422991、0931-5121908/5121909
代理机构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295号移通家园一号楼一单元22楼122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磋商内容:4K高清摄像机2台(详细要求及内容见用户需求书)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及技术人员能力的书面声明; 4.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二)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注:以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三)供应商提供自公告之日起至本项目磋商截止日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记录情况截图(在高级检索中选择案由/贪污贿赂/行贿或对单位行贿选项,输入需查询的单位名称或人名后对查询结果截图)(注:查询日期应为磋商截止日前三天内)。(四)本项目进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的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单位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资料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8月27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8月19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295号移通家园1号楼1单元22楼1222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8月27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27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71教育大厦5楼503室。对迟于磋商时间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8月2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71教育大厦5楼503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2.注:供应商前来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人员需查看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接待。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上述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磋商保证金提交须知:
(一)保证金递交账户
开户行:工商银行兰州静宁路支行
户名: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703312329000010090
(二)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三)磋商金递交须知
1.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磋商保证金。
2.供应商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供应商在交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在银行结算凭证附言栏内正确填写所磋商项目编号内容,以便查对核实。
为保证磋商现场对磋商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磋商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931-8725350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优先采购政策。